农业生产合作社是什么性质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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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算什么经济性质

合作社经济属于半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 新的民主经济由国有经济、合作经济、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组成。 其中合作经济具有农业生产合作社、手工业合作社、消费者合作社和信贷合作社的组织形式。 它是由一些个体农民和手工业者在自愿基础上组织的。 合作社经济为劳动力结构的调整问题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 合作经济组织包括两个基本要素, 首先是“合作”,然后才是“经济组织”。

合作社经济是什么性质。

(1)合作社属于中国新型的组织形式,在私人所有制基础上的集体经济通常是半社会主义的,因此,合作社经济属于半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

农业生产合作社是什么性质的改革,第1张

合作社经济属于什么性质

合作社经济属于自治组织性质。

合作社是劳动群众自愿联合起来进行合作生产、合作经营所建立的一种合作组织形式。所谓合作经济组织,首先强调的是“合作”,然后是“经济组织”,这是两个基本要素。

农民专业合作社既不同于企业法人,也不同于社会团体法人,而是一种全新的经济组织形态。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农业生产合作社属于哪个时期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

劳动农民在自愿和互利的基础上,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组织起来的集体经济组织。

有两种形式,1956年以前,主要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以土地分红为特点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实行社员私有土地作价入股,统一经营;大型农具、耕畜等入社统一使用,由社付报酬,或作价入社,由社分期付款;以按劳分配为主,辅以土地分红。

1956年开始在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基础上建立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社员的土地一律入社,为合作社集体所有,取消土地分红。社员的牲畜和大农具,一律折价入社,不得私有。合作社的农副业生产,统一由社管理和经营。社员按照居住和有利于生产的原则,编为若干生产队或生产小组,在社、队(组)的统一领导和安排下参加社的生产经营活动。社员参加集体劳动,按劳动的质量和数量评工计分,年终按劳动日数参加社的统一分配。

1956年底,参加高级社的农户为全国总农户的87.8%,基本上完成了对农业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高级社化。农村经济各业还分别建立了林业生产合作社、渔业生产合作社、畜牧业生产合作社、运输合作社等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组织。

1958年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全部并社升级为农村人民公社。